2011/01/14

1932/01/06,理蕃新聞

盜墓者

里攏支廳カナスオイ社的タケシラホ‧ロマンワバ於一月六日死亡。根據他的遺言,要把他所屬的槍枝和他一起埋葬。同社的イシパララビ‧ナボ要將該槍枝挖掘出來據為己有。此事被リト社的ハハオル、ブクン發覺,銃器不但被收押,且被處以勞役七日。

「理蕃の友」第一年五月號(昭和七年五月)<理蕃ニュ-ス>,P9。

史料 Question
1. 里攏支廳カナスオイ社沿革。
2. カナスオイ社是室內葬或室外葬?カナスオイ社有陪葬品的習慣嗎?他們對往生者的想法和禁忌是什麼?對墓地的想法和禁忌又是什麼?挖出陪葬品,在部落舊慣中會如何處理?
3. リト社沿革。
4.為什麼會被別社的人發覺?往生者、盜墓者、發現者,三者的關係如何?
5.為什麼警察會知道?誰去說的?盜墓者被處以勞役,是做什麼勞役?這樣的處罰有法律依據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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